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赞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由原“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沥港北部开发区炮台山规划范围”变更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穆岙园区迎宾路北侧地块”。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861.38万元(不含税)。本次置换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1129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的自筹资金事项,取消置换金额合计4,357.37万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4.01万元。
(2)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置换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78.86万元。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资金4,125.99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9,643.4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款余额为3,843.4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8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赞同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因存在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该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3日、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涉及本人薪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及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专项奖金等组成,且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公司结合同行业地区及公司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公司将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和经审计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评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30%预先随同每月基本薪酬一并发放,剩余70%部分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实际发放金额最终以考核为准。
2、独立董事津贴为5,000元/月,年度合计60,000元(税前),自任期起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32.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3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2号《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单个理财产品的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本议案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另外,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另外,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资金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需求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为简化中期利润分配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公司董事会届时将综合考虑2026年度中期实际经营业绩、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审慎作出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的决定,后续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在新加坡当地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运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80万新加坡币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负责投资设立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市场,提升公司在国际塑胶机械配套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辐射东南亚区域的贸易运营中心。该子公司将主要面向东南亚塑胶制品行业终端用户,提供注塑机、挤出机用螺杆、机筒等核心零部件的销售、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助力公司深化与当地客户的合作,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在新加坡拟开展境外投资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完善海外布局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本次境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等均与国内存在差异,境外投资同时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等影响,本次投资的实际进展、实施效果及预期目标能否达成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掌握新加坡的政治法律体系和商业文化环境,持续跟踪、评估本次投资的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本次境外投资顺利开展。
本次境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程序和新加坡当地的企业注册流程,能否取得相关备案、审批及最终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审批进程,积极完成相关部门备案手续和新加坡当地的注册登记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 年5 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第1至第8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和2026 年3 月 23 日 刊 登在 巨潮 资 讯 网 (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上述所有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做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线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线)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16”,投票简称为“华业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15:00。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